Monday 31 December 2012

從蝦的生命怨曲到蟑螂的中年危機

我在無肉不歡的環境下長大,如今與素食者一起生活,思緒開始受到陣陣衝擊。

英國人事事從動物感受出發,他不少言行舉止,我適應需時。當家中出現昆蟲,我的本能反應是叫他滅蟲,但他卻是不論益蟲或害蟲,都盡量不殺生,總是用紙巾把牠送出門外,會飛的就放到窗邊。

家裡一直住着一條四腳蛇,我們與牠和平共處多時,覺得牠性格安靜不會添麻煩,於是某天他笑說,不如收牠做寵物吧。我說好主意,那麼要給牠起個名字。他當時在讀西遊記英譯版,於是就建議給四腳蛇起名馬騮。

某日我掃地時竟掃出了馬騮的屍體,反了肚四腳朝天,好可怕!我放下掃帚立即致電給他,形容這可怖境況,他即說,Oh no! Poor! I'm so sorry! 那一刻我以為他在安慰我,但他續說:「Poor bloke! I wonder why he died?」他問會不會是家裡太乾淨所以餓死呢?然後又說可能牠老了,是自然死的……我才知道原來他不是同情我受驚的遭遇,而是惋惜馬騮之死。
 
去年冬天與家人一起打邊爐(他只能坐在一旁吃烏冬),媽媽將生蝦和肉丸放進滾湯中,其中一隻蝦卻突然從湯中跳出,在空中劃出一度弧形然後墮下,家裡哄堂大笑,媽媽將生蝦放會煲裡。英國人後來悄悄跟我說:「你不覺得那情況很尷尬(awkward)嗎?蝦明顯不想死在滾湯中,牠在垂死掙扎,但大家卻哈哈大笑,然後繼續吃飯。」他不會明白,在我們中國人眼中,在餐桌前蝦只是食物,沒人會想到蝦的生命怨曲。只有他看到一條在垂死掙扎的生命。

由於他總是從動物的感受出發,他時不時就問些我想也沒想過的問題。例如在寒冬中的倫敦,他看到河畔成群結隊的鴿子,問:「世上那麼多地方,為什麼這些鴿子選擇在倫敦生活?牠們有翅膀,想到哪裡都很方便。假如我是白鴿,我就會飛到南面的國家,過一個較暖和的冬季。」

某天在街上看到別人放狗,他問:「一隻英國狗來到香港遇到香港的狗,你覺得牠們能溝通嗎?」我反正沒可能知道的便胡扯說:「應該沒問題吧,聽起來狗吠聲都差不多。」他說:「我覺得牠們會有障礙,英國的狗應當有其一套吠聲,跟香港狗的吠聲總會有點不同。那英國狗可要花一段時間適應和學習香港的語言了。」

散步時看見地上有蟑螂,我打算逃走之際,他卻慢條斯理問:「你猜蟑螂一般壽命有多長?」我不理他,他自顧自說:「我猜大約數個月吧。你覺得牠們對時間有沒有意識?舉例說,這蟑螂知不知道自己大概只活六個月?牠又會不會想:『我已活了三個月,只剩三個月……糟糕了,我還有很多事未做!我要迎頭趕上。』你覺得牠們會有這種危機感嗎?」

由四腳蛇的死因、蝦的生命哀歌,到狗的語言障礙、蟑螂的中年危機……教我的思緒如何不受衝擊?

Sunday 30 December 2012

不聞其聲 不問其死?


去年十二月我和英國人到蘇杭旅行,非常寒冷。在蘇州的公路上,他看到一輛輛載滿豬隻的車,沒有車頂沒有圍板,寒風刺骨不在話下;四五十隻豬在狹小圍欄中更被叠羅漢般一層層互相擠壓,最低層的豬被身上四五「層」豬壓着,沒任何伸展餘地。這畫面一直深印他腦海。

在杭州到某酒樓門前點菜,看着店東將生魚從魚缸拿出丟在地上,任由牠在地上缺氧撲跳掙扎失控,卻不乾脆把魚殺掉以減少其痛苦。是因為待牠奄奄一息才下手,比較省力嗎?英國人和我對望,我就拉他離開去找另一家餐館。

他不是反對殺生,而是不滿動物被煮成食物前所遭受的對待。十七歲那年,他在報章讀到動物被屠宰前受的虐待,就決定不再吃肉。

他從不勸人吃素,不高舉愛護動物的旗幟,連寵物也沒養過一隻。他只是在自己生活裡選擇避免為動物帶來痛苦。有人對他說:「你十七歲就有這種領悟和堅持,很有佛性。」他說:「才不;假如某天我不吃面前那頭牛的話我便會死,我亦會犧牲那頭牛。但既然現在有選擇,我就選擇不傷害。如此而已。」說得平淡,背後卻是堅定的信念。

人權」這詞是在十八世紀才初次出現在 Thomas Paine John Stuart Mill 等西方哲學家的文章中。十九世紀,英國始基於人權而廢除奴隸制度。二十世紀,愈來愈多組織以人權為理念推動社會運動。英國人相信,既然人權這概念能在二三百年間成為普世價值,終有一天,動物權益亦會像人權一樣受重視。他亦相信,素食主義有一天會愈來愈普遍,甚至成為主流。

只是,自他開始吃素至今還未見到這趨勢……

他說:「絕大多數人若了解到動物如何被虐待,都不會忍心吃肉。只是因為他們沒去了解,不聞不問便當作不知道,繼續安心地享受佳餚美食,實在是很差的藉口。」我想起孟子說過:「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如果當時英國人在場,他一定對孟子說:「為了繼續安心吃肉而遠庖廚,是自欺欺人,與君子之名相去甚遠。」

這麼多年來,不下百次有人問他:「你為什麼吃素?」他每次都平淡而簡單地回答:「我不喜歡動物被屠宰前所遭受的對待。」句號

其實,他心裡時有衝動反問對方:「你為什麼吃肉?」

當大家理所當然地對素食者感到好奇時,有多少人思考過自己「為什麼吃肉」?

如欲「聞其聲,見其死」,可參考:www.meat.org

(待續)

Thursday 27 December 2012

是肉不是肉


朋友說看我的網誌感受到我和英國人的親密。其實,我常提起他並非因為我們有多恩愛,而是因為我們之間的文化差異足夠我寫一本書、畫一套漫畫、或講故事三天。

他首次與我家人見面,是來港後大約兩三個月,我們一家相約在酒店吃自助餐。當大家問他為什麼吃那麼少,學廣東話只兩三個月的他,試着解釋說:「我唔識郁。」大家傻了眼,說:「什麼?」他重複說:「我唔識郁。」大家還是不明白,他開始感到不安,望着我向我求救。我便充當翻譯說:「他是說:『我唔食肉。』」

十七歲那年,他在報章讀到動物被煮成食物前遭受什麼樣的虐待。就這樣,他決定不再吃肉。至今,他人生中不吃肉的年月已多於他吃肉的年月。

與一個不吃肉的人生活當然非常不方便,我亦深切感受到香港是個多麼以肉為主、多麼不鼓勵人吃素的地方。大家樂、大快活、美心等食肆我們就從來沒光顧過;到茶餐廳點小菜時「走肉」,侍應往往大驚小怪覺得我們是怪物。所以,當遇到肯靈活處理食物以配合素食者要求的食肆,我們就如獲至寶,把它當成飯堂。

不僅外出用膳充滿挑戰,我當初帶他回家吃飯,媽媽亦很苦惱:「我不知道該煮什麼給他吃。」

除了姊姊家中的印傭外,爸媽幾乎沒有跟外國人相處過。當他們得知女兒與英國人交往,已是一大衝擊。不諳英語的他們正擔心着如何跟他溝通之際,我還告訴他們,這英國人不吃肉,他們實在一時消化不來,問:「不吃肉?那他怎會長肉?豈不是瘦骨如柴?」我解釋說吃素比吃肉還健康,媽媽問:「那麼他吃魚吧?」我說:「當然不,魚肉也是肉。」她震驚說:「魚也不吃?很易有腮腺炎啊。蝦呢,他吃蝦嗎?」我說:「媽,蝦也是肉!」

吃自助餐那天,爸爸覺得英國人不吃肉「好蝕抵」,將生蠔放在他跟前。我解釋:「爸,他不吃肉。」爸理直氣壯地說:「生蠔不是肉!」我說:「蠔是海鮮,怎麼不是肉?」他說:「沒有血的不算肉。」我不再駁斥,一邊將生蠔吃掉,一邊將爸爸的說法翻譯給英國人聽,他才發現香港人對「肉」這個字是採取這種狹義。

這狹義和廣義的差別,不僅發生在我家。某天他在餐廳點「星洲炒米走肉」,侍應阿姐卻送上一碟有火腿的星洲米。他說:「我說了『走肉』。」阿姐重複說:「Ham, no meat! Ham, no meat!」然後就逃之夭夭。他只好無奈地將火腿撥開。這種即使點菜時清楚說明「走肉」、但送來的食物依然有肉的事件,時有發生。

爸媽後來終於慢慢明白了英國人不吃肉、不吃魚、不吃蝦、不吃火腿,甚至不吃生蠔。當我們回家吃飯,媽媽便多煮一兩味齋菜。英國人每每吃得津津有味,可媽媽卻總是母性大發說:「他真可憐,這樣只吃菜很慘,很寡。」我說:「媽,他覺得動物比他可憐得多,所以才選擇不吃肉。」媽媽漠視我的解釋,鍥而不捨地叫我勸他吃肉,「至少吃魚和海鮮吧,連魚也不吃真的很可憐」。

素食者在香港原來是這麼一群不被理解的小數(minority)。我是現在才感受到,素食者每天都在逆流而上。他們需要的勇氣和堅執,一點不簡單。

(待續)

Saturday 22 December 2012

第一天和最後一天


朋友的兒子四歲,有一天他對媽媽說:「媽媽,帶我去坐巴士。」朋友問:「你想到哪裡去?」兒子說:「我想坐巴士。」朋友問:「坐巴士到哪裡去?」兒子說:「我想坐巴士。」

孩子說了三次,媽媽才明白:他不是要到哪裡去,他只是想坐巴士。要向大人解釋那麼多,真令人疲累啊。

交通工具對我們來說是工具,對小孩子來說卻是一個目的地、一場歷險、一趟旅行。朋友於是放下家務,陪兒子走上巴士,坐在上層車頭看街景。他們沒有目的地,想下車便下車,然後再隨意走上另一架巴士,孩子餓了便下車吃點東西,之後再上另一架巴士。這就是他們一個早上的活動,回家時孩子仍然興奮,說:「媽媽,坐巴士很好玩!」媽媽說:「對,媽媽之前也不覺得那麼好玩。」


我不時想起這故事。孩子充滿活力,因為很多事物對他們來說都是「第一次」,都新鮮有趣。回想我們做任何事的「第一天」,往往亦是我們最有活力的一天。

地球繼續轉,心臟繼續跳動。這末日預言沒有實現,卻再次提醒大家什麼都可能隨時終結,提醒我們每天都可能是「最後一天」。

Steve Jobs 說過,他每天早上都會對着鏡問自己:「如果今天是我人生的最後一天,我會想做我今天要做的事嗎?」假如連續幾天的答案都是「不想」,那就是時候作出改變。

他說,每當面臨重大決定時,他就提醒自己他快要死亡,因為幾乎每件事--所有外界期望、所有名譽、所有對困窘或失敗的恐懼,在面對死亡時都會消失,只有最真實重要的東西才會留下。用死亡提醒自己,是避免陷入害怕失去的陷阱的最佳方法。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為什麼不順心而為?

用「第一天」的態度去做每一件事,我們會更有活力;用「最後一天」的心情去選擇下一步,我們會更有方向。把每天都當作「第一天」和「最後一天」,就擁有了每一天。

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禮物

去年臨近聖誕,我與英國人到爸媽家吃飯,他看到家中聖誕樹下沒有禮物,很大反應:「怎麼聖誕樹下沒有禮物?」我問:「有什麼問題?每年都如此。」他覺得不可思議,說:「聖誕樹和聖誕禮物是分不開的,光是聖誕樹,看起來很頹。」我沒放在心,想這不過是其中一次少少的 culture shock 罷。

怎料及後幾天,他一有機會便買禮物給我家人,我一直說「不必」,他卻無視我的勸阻,非常堅定,甚至買了多張花紙,坐在沙發包起禮物來。我無話可說,便坐下來陪他一起包禮物。

他沒有宗教信仰,但在天主教家庭長大,聖誕是家人每年最重視的節日。小時候最期待的,是聖誕節當天起床後跑到聖誕樹下,與家人一起拆禮物。如今他身在香港,無法與家人共度聖誕,也花心思上網訂購禮物,送給身在英國的家人。

而他送我的聖誕禮物,更是遍地開花。

相對下,身邊很多人都疏懶於買禮物,我也一樣。多年朋友,生日只要吃飯聚舊就夠了,「不必送禮」;老夫老妻(其實二人不過三十多歲)不求浪漫,任何節日紀念日365日亦「不必送禮」;一家人那麼親了實在「不必送禮」;連最親的都不送了,普通朋友更是「不必送禮」。

英國人那麼熱心送禮物,有時我累了不想陪他購物也說「不必吧」,他就說:「當然不必,沒有任何禮物是必要的,但我想送。」

不送禮可以有很多理由──浪費、不環保、沒時間、不知道對方想要什麼、我有家室有孩子沒有閒情逸緻,歸根究底其實是「不想」。而送禮也一樣不必任何理由,「想」送就夠。

近朱者赤,今年我也買了數份聖誕禮物。為自己記掛的人買禮物其實很快樂,比起買東西給自己,送禮的快樂更深刻,因為它分幾個階段──思考對方喜歡什麼、選購過程、包禮物(同時會想像對方拆禮物)、送禮的一刻。可憐疏懶於買禮物的人就享受不到這快樂了。

但願世界末日不要來臨,讓我可以將禮物送給他她他她她。

Sunday 9 December 2012

行動


單憑做夢和說夢當然哪裡也去不成,行動最實際。Wright Brothers望着天空做夢之餘,也經歷過不知多少次嘗試和失敗,才飛得起。
Wright Brothers 除了望着天空發夢,也經歷
過不知多少次嘗試和失敗,才飛得起。

我相信行動,行動比圓夢更重要。若要等有把握圓夢才行動,恐怕什麼也做不成。最終能否達到目標並非最重要,反而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仍勇往直前,才是關鍵。

很久以前我和朋友之間有過以下對話:

我說:很慚愧,已經很久沒有執筆寫字。
他問:為什麼不再寫?
我說:我怕。
他問:怕什麼?
我說:我怕我寫得不好。
他問:寫得不好又怎樣?
我說:只有寫得好,我才有動力再寫下去。

親耳聽見自己這樣說,才發覺那是多麼荒謬;比得上小王子遇見的酒徒。如果要確保寫得好才寫的話,恐怕我今生都不會寫。

早前「平行時空」忽然流行起來成為浪漫橋段。電影《那些年》:柯景騰沒能沈佳宜在一起,就來句讀白:「也許在另一個平行時空裡,我們是在一起的。」電視劇《天與地》也在結局加插平行時空,讓家明與 Yan 走在一起。我從不少小說也讀到這概念,每逢主角對現實感到無奈,就對平行時空產生無限希冀。

我問英國人:「你相信世上有平行時空嗎?」他說:「不信。」我有點失望,說:「你不覺得很浪漫嗎?」他說:「不覺得。為什麼浪漫?」我說:「現實有很多遺憾,但在平行時空裡,我們可以與最愛的人在一起,可以過理想生活,不是令人很安慰嗎?」他不為所動,說:「這只是給人自我安慰的概念。既然『現實』這麼實在,為什麼不在這裡與最愛的人在一起?為什麼不在這裡追求理想生活?反而去希冀一個不知是否存在的平行時空,然後自欺欺人說『在另一個平行時空裡,我們是在一起的』?那才不是浪漫,那是無病呻吟。」

我說:「對牛彈琴!都說現實不會那麼完美。」他說:「任何時空都不會是完美的,但不管在什麼時空,我們都有權選擇。只要你選擇與某人在一起,就去愛她;如果你不能愛她,你可以選擇離開,不必自虐地抱憾未能與最愛的那誰在一起;現實生活未必理想,但只要你想,總能選擇朝那目標走,無論限制多大,一定有辦法鑽出空間去追尋,總好過將希望寄託在那平行時空。」

氣結。可是我心想,他說得也對。

我每天上班途中經過一個巴士站,看見一個女人利用等巴士的時間練舞,雙腿前後左右地踏步;為免引人注目,她盡量在原地輕輕踏碎步。我很喜歡看她專注的樣子。她看來也是朝九晚六的打工仔,但醉心跳舞到一個地步,就連等車的時間也不放過。

要走近理想,可以像這女人一樣,在現實的限制下鑽出空間去追尋;也可以激動到像釋迦牟尼一樣拋妻棄子、告別聲色犬馬苦行六年,就為了修成正果。無論你選擇走多遠,請先踏出第一步,然後一步一步往前走就夠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老子說。最終能否達到目標反而不是最重要,我說。

我也決定不管那麼多,不求圓夢,只管行動,執筆就寫。此乃 The Window Seat 的誕生。


The first step to becoming a better writer is believing your own experience is worth writing about.” - Peter Marmorek 



Friday 7 December 2012

說夢

從小,長輩都教我們要坐言起行,少說話多做事。學英文用語時亦知道,pay lip service 是負面的,我們應 walk the talk

我心領神會,決意不要成為紙上空談的吹水王,漸漸就習慣了待事情很有把握才會說;當夢想和現實落差愈大,我就愈三緘其口,免大家失望。

以為這是美德,最近卻發現這種美德可能危害健康。

我的志願是成為一個作家,從小到現在都沒有改變。可是,日子一天一天過,我絲毫沒有走近這目標一步。基於上述美德,我已極少再提及這想法。即使幾位好友依然時時鼓勵我寫文章,但每當他們提起,我竟是因慚愧而不發一言。摺埋。

思想(做夢)、說話(說夢)、行動(圓夢)三者環環相扣。若不行動亦不談論,這件事在你體內只會愈來愈渺小,最終胎死腹中。當我的理想瀕臨死亡,我讀到 Chade-Meng Tan 寫的 Search Inside Yourself,當中一個寫作練習為 Discovering My Ideal Future花七分鐘寫下你理想中的自己──想像從今天起一切心想事成,五年後,你會在做什麼?你感覺如何?別人對你有什麼評價?

我在日記中寫下 "My Ideal Future",行雲流水寫了兩頁:「我理想中的自己,是個寫很多很多文章的人……我訪問很多人,記錄他們的故事。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值得記錄的故事和心聲……我希望出我的一分力,令這世界公平和公義,多一點點。」

由於很久沒說這些傻話,寫完後心情竟有點激動,重複讀了多遍。這是個很有力量的練習,假如你也自覺開始遺忘理想,就把它寫出來吧,愈具體愈好。

寫作練習後,作者鼓勵我們多跟別人談及自己的理想。不管理想聽下去多麼不設實際、天馬行空、天方夜譚,也儘管說、說、說。說得愈多,不但有助鞏固想法,你更會發現,夢想並非想像中那麼遙不可及。Chade-Meng Tan 這樣說:

Talk About Your Ideal Future a Lot

If you find yourself inspired by your ideal future, I highly recommend talking about it a lot to other people. There are two important benefits. First, the more you talk about it, the more real it becomes to you. This works even if your dream is highly improbably or impossible. My own dream, for example, is to create the conditions for world peace in my lifetime. I envision a world that is peaceful because inner peace, inner joy, and compassion are widespread, and those qualities are widespread as a consequence of ancient wisdom practices being made accessible to the modern world. I envision myself as a person who makes wisdom practices accessible by making them understandable, practical and useful in the corporate world and beyond. When I started thinking about this, I knew my goal was impossible, but I talked about it to a lot of people anyway. The more I talked about it, the more it went from being impossible to implausible, and then from implausible to possible, and more importantly, it went from possible to actionable. I reached a state in my mind in which I felt there were actually things I could do to move it forward.

The second important benefit is the more you talk to people about your ideal future, the more likely you can find people to help you.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if your aspiration for the future is altruistic in nature because people will rush to help you. If your wish is to drive a nice Lexus, nobody will care. However, if your wish is something altruistic - for example, you want to feed every hungry person in the world, or you want to make sure no homeless people in San Francisco ever dies from the cold, or you aspire to help disadvantaged kids in your community learn better - and you are sincere about your wish to serve others, I guarantee the most common response will be, "How can I help?" When you are genuinely moved to help others, you inspire people with your altruism, and when you inspire them, they want to help you.

Truth be told, I was actually surprised by how well it worked. When I first started talking to others about my aspirations for world peace, I was pleasantly surprised how few people thought I was crazy (only two, so far). As it became more real to me, I began speaking about it with increasing confidence and, after a while, I noticed that people wanted to help me or introduce other people to me who could help me.

Soon, I was building a network of allies (whom I jokingly call the "grand conspiracy for world peace"). I found myself befriending many luminaries of the contemplative world such as Matthieu Ricard, and luminaries in the peace-making world like Scilla Elworthy. Richard Gere and the Dalai Lama gave me hugs. Owen Wilson and will.i.am said they wanted to help me. I was invited to deliver a TED talk on compassion at the United Nations. Many hundreds of strangers tell me that I have inspired them. I am amazed by how much my simple aspiration for world peace has resonated with so many people, and I am humbled by all the friendship and kindness I have experienced.

I learned that people want to be inspired. Every aspiration of service we have and every act of charity we perform inspires others. Hence, if you have altruistic aspirations, especially if you are already acting on them, I very much encourage you to share them with others so you can inspire more goodness in the world.

Search Inside Yourself by Chade-Meng Tan

「推動世界和平」聽起來多麼的癡人說夢,但只要是你真心相信的夢想,就勇敢地把它說出來吧。鼓勵自己,啟發別人,還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我也不再為一件未做到的事而慚愧,從今就面不改容地告訴大家:「我的志願是成為一個作家,從小到現在都沒有改變。」無論最終做不做到。

Thursday 6 December 2012

做夢

香港一年四季都罩着薄霧,不僅因為空氣污染,也由於大家都不鼓勵別人做夢。聽得太多的話包括:別做夢了,你還要供樓!別胡鬧了,腳踏實地做人吧。別癡心妄想,唔駛做咩?

不鼓勵人做夢的城市,當然長年累月愁雲慘霧。

勸他人不要做夢之餘,大家更習慣將做夢與年紀掛勾:「還發這春秋大夢?你今年30歲了!」「環遊世界?40歲人你還做夢?」

不明白。做夢跟年齡究竟有什麼關係?

即使有關,我卻認為剛剛相反--假如過了那麼多年你依然在做這夢,即代表你真的好想朝這目標進發,更不應壓抑。加上,剩下來的時間愈少,愈加應該做想做的事。做夢是永遠不會太遲的。

最近碰巧有不同朋友蠢蠢欲動想辭掉工作旅行去,但身邊大部分人都告誡他/她:經濟不景氣,你回來後找不到工作怎辦?你別衝動,儲錢買樓最實際。你別傻,不用養家嗎?

這情況下,我一定放聲唱反調:「去吧去吧!現在不去還待何時?」她猶疑:「但人人都似乎覺得這樣不負責任,甚至覺得我很怪。」我問:「這是你的人生,還是他們的人生?」她忽然流下眼淚。

已經不是第一次,當我鼓勵人做夢時,對方忽然流下眼淚。

我明白,我也會。當一個人在理想和現實間痛苦地踟躇掙扎,全世界都潑冷水,自己也開始向自己潑冷水,快要死心時卻竟然聽到有人鼓勵,眼淚就會嘩一聲湧出。

一百多年前,能在天空飛翔的只有雀鳥,萊特兄弟(Wright Brothers)卻想方設法研製飛機。不難想像,大家很容易可以非常權威地對他們說:別浪費時間了,沒可能的。人是沒可能在天空飛的。

今時今日我們能夠在天空中飛,就是因為萊特兄弟當年沒有停止做夢。

小時候,他們收到爸爸送的聖誕禮物--飛螺旋,驚覺原來世上除了雀鳥蝴蝶,人造的東西也可以飛翔。從此,他們心裡就萌生了製造飛機的念頭。

萊特兄弟後來愛上放風箏,每次與其他孩子比賽,兄弟倆製作的風箏總比別人的飛得高。萊特兄弟對飛翔愈來愈着迷。他們常常躺在草地上遙看天空中的飛鷹,一直想:如果人也能在天空飛,多麼自由、多麼幸福啊!

他們就是一直做着這個夢。好想飛,好想飛。

做夢,說夢,圓夢。一切理想的實踐,都由做夢開始。如果連做夢也不敢,之後的,什麼也不用說。

我對她說:「30歲又怎樣?30歲更加要做夢!」假如我對着一個70歲的人,我同樣會說:「70歲又怎樣?70歲更加要做夢!」做夢是永遠不會太遲的。無論什麼年齡,你就是需要一個起點。

Sunday 2 December 2012

滿城盡是米字旗

自與英國人交往後,我多了一雙眼睛。很多一直覺得理所當然的事,原來有人感到很驚訝或難以接受;很多我認定不現實的,在另一雙眼中卻是應份。

在街上,他經常會很驚訝地叫我看看某人:「看那女人的手鐲!」「看那男孩的褲袋!」「看!那條裙!」每每看到以英國國旗為圖案的衣飾,他就會着我看。開始時我完全沒理會。大約十次之後我問:「究竟有什麼值得驚訝?」

他說這是香港獨有的現象。他在英國、愛爾蘭、法國、美國不同地方生活過,亦到過很多國家旅行,但從未見過有人那麼廣泛地將英國國旗化作不同衣飾的圖案。「你不覺得奇怪嗎?你沒想過這個現象背後的含意嗎?究竟穿上英國國旗的人是懷着什麼心態?」對我來說一件平常得「不起眼」的事,卻令他眼界大開。

那之後,我「忽然開眼」看到滿街的英國國旗。原來只要你留神--店舖的櫥窗以英國國旗 cushion 作裝飾、家品店賣的電子磅是英國國旗、男士的圍巾、女士的長裙、婦人的 T shirt 、學生的書包、少女的耳環、男孩的皮帶扣、甚至泳褲、水晶甲、口罩……我對英國人說:「像中了魔咒一樣,我幾乎每天都看到英國國旗!」

我們開始用手機拍攝這「現象」,不時交換當天的「收穫」,自娛一番。某天我宣布:「我要送你一件英國國旗 T shirt,幫你宣示你的愛國情懷。」他說:「我寧願跟你穿情侶裝往銅鑼灣走一轉,也不要把自己國家的國旗穿在身上。」我說:「跟我穿情侶裝很失禮嗎?」他說:「如果你接受到的話,我也可以忍受着試試。」我想一想,說:「不,我還是想你穿英國國旗 T shirt。」他說:「要不我也送你一件中國五星紅旗 T,若你肯穿的話,我也就陪你穿英國國旗 T。」我抗議:「那不同!英國國旗時尚多了,很容易成為時裝的一部分,我可從沒見過人穿上中國五星紅旗!」他瞪眼說:「你小聲點!給人聽見可是要坐牢的!」

如果揮舞港英龍獅旗代表「搞港獨」,穿上英國國旗通處跑的香港人又是否在串謀顛覆叛國?這又是否反映很多人依然有意無意或潛意識地崇尚西方、依戀英國,人心未回歸?

很明顯,我們想太多了。他問及身邊的香港人:「你有注意到香港很多人將英國國旗圖案穿在身上嗎?」沒有一個人知道他在說什麼。他們跟從前的我一樣,壓根兒「看不見」這「現象」。香港人選衣服的大前提是好不好看,根本沒人注意到那國旗。

我們的確對符號和它的象徵意義,異常遲鈍。記得在報章讀過一則法庭新聞,一名年輕人到法庭應訊時因為穿着大麻花圖案的 T shirt,被白人法官訓斥,指他反叛及不尊重法庭。我想,那年輕人十之八九只是隨意挑一件上衣罷了。

我又想起數年前的一件事:香港某時裝連鎖店出售一系列以納粹黨十字號(Swastika)為圖案的時裝,德國和以色列的駐港領事館即收到多宗投訴,指該時裝店引起不安,外國人因此發起杯葛行動,事件甚至成為《南華早報》的頭版新聞。

在我當時的交社圈子,這事根本無人討論;只是碰巧我上班的地方有數名外國人,他們指着《南華早報》頭版對我說:「簡直令人髮指!我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竟會發生這種事!」然後不停問我有什麼看法。我拿起報紙快速消化事件,至少不要給發現我不知道這「頭條新聞」,然後心裡不停盤算:「死啦,點答?」因為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面前的歐洲人會為這件事面紅耳熱、痛心疾首。當然這是納粹黨用的十字號,當然納粹黨帶來苦痛回憶,但對我來說,這終究是個符號,印在衣物上也只是個圖案,香港還有學校以這十字號為校徽呢。報紙引述時裝店發言人說:「設計師只是想以軍裝為主題,沒想到會冒犯那麼多人。」我相信這不只是公關辭令;作為香港人,我理解他們未必會考慮到考符號背後的民族情緒。

我已忘了當天是如何應付那幾位同事。這對他們來說涉及歷史傷痛民族仇怨家國恥辱,對我來說,卻是衣飾上的一個圖案。為免被標籤為「冷血香港人」,我大概是支吾着表示同情,但求矇混過關。

英國人聽畢這則舊聞,說這種事絕不會在歐洲發生;任何品牌想自殺的話,這就是最有效快捷的方法。於是他問,那香港時裝店倒閉了沒有?我說:「我們剛剛不就在哪裡逛過嗎?擠得水洩不通那間呢。」


Our collection of Union Flags

Tuesday 27 November 2012

不為什麼

曾經很多次,他約我會面時手中拿着一束花。他總是在最平常的日子這樣做,令人出其不意。起初我總是問:「為什麼?」他老是訝異「怎會問為什麼的,實在不為什麼」。我於是欣然接受了平白無事他也送花,純粹就為了送花。

上星期在辦公室如常工作,有人送來一束鮮花給我。同事紛紛湊熱鬧,有人問是不是我生日,有問是不是紀念日,有問是否爭執後的表示。我說都不是。「那為什麼?」我說應該不為什麼。一位男同事說:「這你也不明白嗎?他一定做了對你不起的事!」彷彿鐵證如山。

這是他第一次送花到辦公室,我十分驚喜。我將鮮花照片和同事的不同反應上載 Facebook,獲得相當熱烈的回應,不少人表達艷羨並指其男朋友/老公從來不會這樣做;其中一人留言四字:「鬼唔同啲」。

那天我把這束花引發的討論當作趣事告訴英國人,他頓感奇怪,說:「若我看見同事收花,只會說『oh it's so nice』,從來沒想過要議論什麼或問為什麼。『沒有原因』不就是最好的原因嗎?」

沒原因之下送花,對香港人來說是一件會引起疑問的事;而香港人這種反應,對外國人來說又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他問:「你朋友說『鬼唔同啲』,香港男人平日不送花嗎?」我說當然不是全部,但至少我認識的大部分香港男人確實甚少這樣做,「他們都很實際,當然也可能純粹是懶惰吧」。

「但這實在不費多少錢,更毫不費勁啊。」他說。他始終無法理解送花為什麼等同不設實際,他自覺為人也很實際,但這與送花沒有衝突。

不知道算不算文化差異,但我始終沒能令他明白為什麼在沒有原因之下送花/收花,是一件那麼令(香港)人讚嘆/驚喜的事。既然他認為送花給我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事,我就欣然接受好了。(!!!)

每次收花,我都想起一件事。讀中學時一位前輩問我:「男朋友有送花給你嗎?」我說:「沒有!我最討厭收花!」前輩笑說:「女孩子別什麼也說討厭,否則做你男朋友的會很困惑。」他說,男孩子是有鼓傻勁才會想到去花店買花給你,假如換來一句「我最討厭收花」,會很大打擊。

我一直記着他的話。如今收到男朋友送的花,我都毫不吝嗇將我的快樂表露無遺。

花當然美,但收花令人那麼快樂,實在不是因為那束花,而是男朋友想送花給我的這個意念,並將它付諸行動的這舉動--或許就是所謂的「傻勁」。

如果送花不送花是文化差異的話,但願他永遠不要入鄉隨俗。

Monday 26 November 2012

嘻嘻哈哈的喜宴

香港式的喜酒,千篇一律。客觀事實一,很吵,連跟身旁的朋友說話都要聲嘶力竭;主觀感受一,很快就不想再說話。客觀事實二,要排隊拍照;主觀感受二,我不熱衷拍照;客觀事實三,請帖寫明八時開席,沒一次是真的;主觀感受三,好餓,請快開飯;客觀事實四,新人獻辭,歌頌親恩長篇大論感激流涕;主觀感受四,懷疑自己冷血因為此時我總是雞皮疙瘩;客觀事實五,食物很普通;主觀感受五,食而不知其味,這不是能夠享受食物的場合;客觀事實六,請帖和紀念品都精心設計,給賓客留念;主觀感受六,家裡沒空間放雜物;客觀事實七,同場往往會有舊同學、舊同事、舊情人之類,可說是最佳社交場合;主觀感受七,不擅長寒暄,我只想躲在朋友身邊。

出席婚宴,不是我喜歡的節目。不過最近出席了一個48席的婚宴,也一樣的吵、一樣要排隊拍照、一樣九時才入席、食物一樣普通,但卻給人較舒服的感覺。我想主要是因為新人對婚宴的態度不同,而賓客也感受到。

一場48席的婚宴當然是大 project,但之前與準新娘 Y 碰面,她依然輕鬆自在沒有疲態,因為二人不花太多心神在細節上,只是希望大宴親朋,大夥兒開心吃一頓飯。Y 也懶得纖體,覺得無謂。請帖是大紅色傳統款式,非常簡單。近年收的請帖愈見花巧,爭奇鬥艷,有的甚至寄來一本相集,極不環保。當我收到最傳統的喜帖,反而覺得可愛。

婚宴中一對新人竟是跑着跳着進場,二人如平日一樣輕鬆歡樂;在台上與兄弟姊妹跳了一場排練未熟的舞;致辭時新郎說未想好說什麼,只簡單言謝,新娘更沒正式致辭;二人沒在這場合回顧人生,也沒有迫人看他們肉麻流涕。電視播出他們註冊的經過,二人到紅棉路登記處在櫃位前坐下,職員卻說他們沒有登記,一看預約紙才知地點是大會堂!新郎承認:「我沒細看那張紙。」這錯誤實在也太荒謬,大家都笑傻了。在大會堂註冊後,他們對着鏡頭說:「這也結得成婚,飲得杯落!」

Y 和新郎送給賓客的,是每人一張六合彩券,並中途公布攪珠結果。這禮品雖然「市儈」,至少卻是一份賓客會注意的禮物--首先是驚訝於新人的創意,然後會打開來核對號碼,說不定有人中獎,得到意外收穫。可見新人有從賓客角度出發,不是一味自我膨漲。我在婚宴見過最嚇人的紀念品,是以新人婚紗照為圖的年曆卡。

將肖像印成紀念品,把婚宴當成演唱會般換七套晚裝,已很常見。我曾聽朋友訴苦說:有一對夾 band 結緣的新人,真的把婚宴當作演唱會,在 band 友伴奏下他倆高歌一曲又一曲,歌唱其間不發放食物好讓賓客專心聆聽,朋友飢腸轆轆只好強作歡笑。

Y 的婚宴令我感覺較舒服,因為她和新郎雖是當天主角,但卻沒有把自己視為世界的中心,新娘亦沒有變成公主。二人不在意細節,沒有執着於一個所謂「完美」的婚禮,反而錯漏百出,哄堂大笑。置身這場五百多人的晚宴,我仍感受到自己是賓客── guest,而不是用來湊數的其中一人。

Friday 23 November 2012

得來全不費功夫

改變策略,放棄上台買手機,我們到電器店花四千多元買 HTC One S,終於感受到自己是顧客,沒遭冷待,沒被愚弄,不受壓迫,不必排隊。得來全不費功夫,費多點錢就是了。

手機到手,我比他還要高興,說:「太好了!終於買到你想要的手機!」

他說:「對啊。我做了很多 research,看過很多資料,真的覺得這部機很好。但我沒有即時買,而是隔了一段日子再看,『過冷河』後發覺依然最喜歡它,才去買。如今這部機已不是最新款,新款手機一部接一部,也有很多新機比它外型好看,但我還是最喜歡這一部。」

見我笑了,他說:「聽起來很笨吧?」

我說:「不是笨,倒是像求偶一樣認真。」

他笑說:「沒錯,就如我也做了很多關於你的 research 一樣。」

我接着說:「也有『過冷河』。」

如果繼續比喻下去,他便得說「外面女人一個接一個,也有很多比你好看」,這種話可以好 sweet,也可以很危險,所以他沒再延續比喻,而是認真地感謝我陪他走了那麼多路,去買這電話。

Monday 19 November 2012

踏破鐵鞋無覓處 ‧ 二



兩星期後我再陪朋友碰運氣,搜尋那部只獲電訊供應商在門市櫥窗展示卻長期售罄的 HTC One S

終於在 Smartone 花很長時間排隊後,店員說有貨。我們像中六合彩般,想立即帶號碼轉台。多個月費計劃中朋友選用 400MB;單張顯示,他需付 1180 元手機費用,然後每個月給 248 元月費。怎料店員卻一邊滔滔不絕一邊在單張上寫上多個數字和算式,把事情變得很複雜:「你現在一次過付的 1180 元手機費用其實只是按金,我們會分 12 個月回贈給你,即每個月 98 元。」說到月費,他又說 248 元基本費用,加12元隧道費和 35 元多媒體費,即是每月 300 元,但他強調:「實際上你只付 200 元,因為我們每月會回贈 98 元給你。」

由於 Smartone 門店不設座位,顧客站在狹小的舖位聽店員以極快速度翻來覆去玩數字遊戲,看着他把單張劃到花綠綠,是很容易投降說:「你快讓我簽約吧。」我卻想向他說夠了夠了你當我們是豬嗎?

1180 元手機費用假如只是訂金,那麼他們及後分 12 個月『回贈』給顧客的 98 元,亦是顧客的錢,那來『回贈』?當他說到月費時,卻竟又將那 98 元說成是 Smartone『回贈』給顧客的,令人聽下去以為自己每個月只付 200 元就可兼得手機及月費計劃,不是混淆視聽是什麼?就如有人向你借貸十元,卻說:「其實你沒有蝕底的,因為我及後每個月會『回贈』一元給你。」到他每月還你一元時,又向你說:「你看我待你多好,每月給你一元。」

縱不滿手法低劣,但由於 One S 難求,朋友還是打算簽約。但原來「戲玉」現在才出現──由於顧客每個月須付 35 元多媒體費用,店員着我們從 40 多個多媒體 Apps 中選取合用的。

我一直以為,是因為顧客選擇了貨品,所以要付錢。沒想過倒過來:因為顧客被迫要付錢,所以迫着要選些貨品。但這還未算最不合理之處。

朋友很辛苦才在 40 多個 Apps 中選了 BBC CNN 兩個新聞 Apps,店員說這合共只須 30 元,「還剩五元,請你多選一個。」朋友說:「算吧,這裡沒有我想要的,那五元我送給你公司。」店員說:「不行,你一定要選最少 35 元的 Apps,電腦才能將你的合約生效。」

我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即使我不介意你迫我每個月付 35 元買些我不想買的服務,亦不介意將多出來的五元送給你,也不行嗎?」他說:「的確是不行,這是合約規定。」

那 40 多個 Apps 沒有一個是 35 元的,即是說,在只能超額認購的規定下,所有顧客必須付多於 35 元買垃圾。它們的確形同「垃圾」,除了數個新聞資訊外,還有多個賽馬貼士、賭波直擊、星座魔球、通勝宜忌之類,朋友沒有一個用得着。

我說:「你硬要我買些我不想要的 Apps,而它們的售價是沒可能讓人剛好花 35 元,就連買少於 35 元然後將多出的錢送給貴公司也不行,太荒謬吧?」店員對我們的反應似乎同樣感到驚訝,不停為公司辯解:「不荒謬,一點不荒謬。這是合約規定,是合約精神,正如你簽某份合同,你也會跟從合約條款吧?那是同一道理。」朋友說:「條款错,就應該改,而不是霸王硬上弓。」店員繼續重複一個論點:這是合約規定,不能改,不荒謬。

那一刻,假如他說些「人話」,例如「我知很荒謬,不好意思,我會反映的」,或許我們也就屈服了。

即使手機難尋、即使我和他已到了「極度渴望」買成手機的臨界點、即使我們站了接近兩小時並已妥協多次……到了這極荒謬處,我們還是相視一下,然後說:「不能接受,不買。」

及後每每回想,我還是很高興我們沒有屈服。Smartone 當人是豬,我們才不要做豬。

再想清楚,最蠢的是 Smartone--與其巧立名目設什麼 35 元多媒體費用,不如開宗名義把月費定高一點,我們反倒樂意支付,簡單省事。我也不奢求你做生意老實,只是作為這麼一間大公司,竟能令人光顧時有被強姦的感覺,批准這銷售手法出台的管理層,不是太蠢就是太懶了。


(待續)

Sunday 18 November 2012

踏破鐵鞋無覓處 ‧ 一


英國朋友想換手機,上網認真看過很多資料和「機評」後,決定買 HTC One S。我陪他展開買機上台之旅。

說這是一趟旅程並沒有誇張。想不到在香港地想換手機竟會如斯一波三折。我們到一個集齊 One2FreeSmartonePCCW3 門市的商場,上述每間舖都展示着朋友想要的電話,心想今天一定買到吧。先到One2Free排隊,一問之下店員說他們沒有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嗎,他並沒有致電或上網查問便答沒有。我要求他預訂一部,他說他們不提供訂機服務,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Smartone 花了很長時間排隊後,店員同樣說他們沒有 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沒有,他說沒有,但又補充說「即使有我也沒辦法幫你留機,你還是自行到其他分店碰運氣吧」--那究竟是有還是沒有呢?他支吾以對。我們要求他預訂一部,他說最快要等三星期,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PCCW,毫無驚喜,店員同樣說他們沒有 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沒有,他說全線分店都沒有,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我們拖着疲乏雙腿到 3,這門市有三個櫃位,一是買 Samsung 的專櫃,另一是買 iphone 的專櫃,另一是「其他」。我們在「其他」櫃位前排長龍,iphone 專櫃那邊一個顧客也沒有,但負責該櫃位的店員卻沒有打算幫我們,光坐着無聊。朋友終於忍不住說:「走吧!」

英國朋友問:「這些電訊商是否跟 iphone Samsung 串通了?既然他們不賣 One S,為什麼櫥窗卻展示這部手機呢?他們引得我們排隊,最終卻告訴我們沒有這部機,然後力勸我買其他牌子的,不是很奇怪嗎?」

被遊說的過程中我不知是腳軟還是一時軟弱,也對他說:「要不你也考慮一下 iphone Samsung 吧?」他想了想卻搖搖頭。有時我真佩服這人的堅持。於是我對他說:「沒想過買部 HTC 也會踏破鐵鞋無覓處。我想大部分本來想買 HTC 的香港人,遇到這種情況早就因嫌麻煩而放棄了。怪不得九成香港人都用 iphone Samsung 啦,原來是一場陰謀!美國聯同南韓在香港排斥台灣勢力!」

他見我開始胡言亂語,知道我累了,便說:「走吧。這部舊機反正用了那麼久,再待一會還可以的。改天再看看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