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5 March 2016

我已經充滿力量喇!

八十年代一齣卡通片叫 He-Man。主角 He-Man 每次變身都會說:「請骷髏頭堡賜我力量。」然後一舉劍,他身後便閃起電來,他就說:「我已經充滿力量喇!」

每人有不同方法令自己得力,今天想記下一些曾令自己感到「充滿力量」的、零零碎碎的事情、說話或想法。
  • 去年七月一則法庭新聞:姓孫的退休伯伯一直於沙田免費替街坊維修單車,只收取維修用的零件費。某天他突遭食環署人員拘控,指他涉嫌阻街及無牌收費提供服務。幸好法官批准孫伯取回其被沒收的維修工具,並訓示食環署人員小心行使權力。最終控方撤銷起訴。判決後,孫伯高興得在庭外三度「倒立」慶祝。讀到這則新聞,我也很高興。社會某角落還是有人情和公義。
  • 孫伯令我想到原來「倒立」是慶祝的方法。在家練習瑜伽,我也經常「倒立」數分鐘。整個人倒轉,視野全然翻轉,靜待數分鐘,用深呼吸保持平衡--彷彿是保持頭腦清醒的方法,令自己更記得要珍惜生活中的小確幸。
  • 無限感恩我是個喜歡做運動的人。無論跑步、瑜伽、游泳,每次做運動,都是與身體交流的過程。平日,太容易漠視身體給我們的訊息。但透過運動,我與身體會合,重新確認身體是我的基地。運動讓我回到基地,然後重新出發。
  • 近來做得最多的運動是跑步。早上六時半,到樓下運動場慢跑。不少長者也一早起床到場跑步,有的頭髮花白,有的穿著襯衫西褲皮鞋。與他們一起跑着跑着,伴着綠草剛睡醒的氣息,我想,在這城,珍惜生命、重視健康的人還多着呢。這想法令我更有力量跑下去。
  • Facebook 的 COO Sheryl Sandberg 去年突然喪偶。她寫了一篇文,講述如何處理哀傷。這一段令我很深刻:“I have learned gratitude. Real gratitude for the things I took for granted before - like life. As heartbroken as I am, I look at my children each day and rejoice that they are alive. I appreciate every smile, every hug. I no longer take each day for granted. When a friend told me that he hates birthdays and so he was not celebrating his, I looked at him and said through tears, 'Celebrate your birthday, goddammit. You are lucky to have each one.' My next birthday will be depressing as hell, but I am determined to celebrate it in my heart more than I have ever celebrated a birthday before.” 「珍惜當下」本來陳腔濫調,但由剛失去摯愛的人說出,卻擲地有聲。
  • 而我不要等失去了才珍惜。我要現在就珍惜。「不做令自己後悔的事」,是近年覺得很有用的一把尺。當面對掙扎,就問自己:「做了這件事,我後悔的機會大,還是不做這件事,後悔的機會較大呢?」例如掙扎「生唔生B」。本來非常害怕孩子出生後,失去自由,但,若然今天不做這事,將來很可能後悔。於是,我們就硬着頭皮闖過去。
  • 不僅人生抉擇,面對生活大小事,也可用這把尺。例如應否出席某些聚會,如果明知不出席也不會後悔的話,不妨 say no。學懂對不重要的人和事 say no,也是珍惜生命的一種方法,也是令自己快樂的一條鑰匙。
  • 相反,假如認為錯過了某次相聚的機會我會後悔的話,就克服惰性或疲累,盡可能出席。「見一次,少一次」,是多真實。對自己真正重要的人不多,而我們一生裡交會的時間亦很短。所以嘛,生日也好,紀念日也好,過時過節也好,無中生有的慶祝活動也好,就爭取機會相見。我知大家也忙、也累、也懶,不過,真的,「見一次,少一次」啊。
  • 說起生日,總記得姨甥女四歲那年的生日會。那只是在家舉行的切蛋糕活動,但女孩為了自己的生日興奮了一整天,不停問身邊大人:「幾時可以切蛋糕?幾時開生日會?」當大人們一一給她送上禮物,她興奮得像雙腿裝了彈弓一樣,不受控地彈來彈去。拆每一份禮物,她都笑得合不攏嘴,雙眼成腰果狀,而且一邊彈跳一邊哈哈大笑一邊拆花紙。我記得那麼深刻,因我當時想:「我曾為自己的生日那麼快樂過嗎?」實在想不起來。後來,人大到一個連歲數都記不清的年紀(literally 曾有一段日子記錯了自己年歲),難免會像 Sheryl Sandberg 的朋友那樣,寧可不慶祝生日。但 Sandberg 的話,以及姨甥女那種無法壓抑的興奮,令我覺得無論過了多少個年頭,我的生日、我重視的人的生日,都依然值得慶賀。
  • 不止生日。最近經常深深感到:生命本身是應該好好慶賀的,we should celebrate life. 每一天活着有生命氣息,也應該懷着慶祝的心情。或許,我進入了人生一個階段,好想活出「珍惜每一天」這話。很多時,女兒睡醒一張開眼睛看見我們,便眉開眼笑--我愛死那陽光般的燦爛傻瓜笑容。老公說:She is so happy to have another day. She is so happy just to be alive! 大概是這種心情吧。我也想能像女兒那樣,那麼純粹地覺得活着多好。 (當然女兒也有一睡醒便哭的情況,這個就不在這裡說了。)
  • 生活是平淡的,尤其是女兒出生後,日子被家務和「柴米油鹽」充滿,生活情趣驟減,要像女兒那麼每天「happy to be alive」,並不容易。這些時候,我會 replay 一個片段:老公用半鹹淡的廣東話宣讀結婚誓辭,一字一句說「愛護你,珍惜你」(他苦練多天,堅持用雙語說出誓言,讓他家人和我父母都作見證)。不過,真正重要的不是立誓那刻,而是之後每一天,他實實在在活出了誓言,讓我每天都感到被愛護、被珍惜。這才最重要。
  • 也常 replay 陳奕迅的舊歌《一八七四》。黃偉文填得非常感動人的歌詞:「為何未及時地出生在一八七四,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假如我們相信,世上總有「那位跟我絕配的戀人」,但他卻錯誤地出生在上一世紀,又或者,他雖然與我生在同一時空,卻永世無緣相遇,或者,相遇了卻因為戰火而被迫分開⋯⋯然而我和他,有幸出生在同一時空,邂逅在沒有戰亂的地方,可以按自由意志,選擇看守對方,選擇一起老死。我們過着表面看來多平淡的生活,但這其實,是個奇蹟。要記住,我們天天活在奇蹟中。
寫這些,不是硬銷正能量,也不是要說自己有多樂觀。說實,我也有不少烏雲蓋頂、黑面、累到想講粗口的日子。而以上的,就是幫我度過這些日子的方法,有時很管用,有時一點用也沒有。

純粹想把它們好好記下。當然,寫,也是令我充滿力量的事情。

Thursday 22 October 2015

我的神奇夫家

英國人的家人主要住在英國,也有的在愛爾蘭和法國。我們籌備婚禮時預計,專程來香港參與的,大概五、六人吧。畢竟,那涉及九千六百多公里的距離、八小時的時差、十二小時飛行時間、每張一萬元的機票、數天假期、數晚住酒店的支出⋯⋯不出席的理由實在太多。

最終,共二十人從地球的那邊飛來香港,出席我們的婚禮。他其中一個哥哥,星期五晚抵港,星期六出席婚禮,星期日早上飛回英國。婚宴當晚哥哥對新郎說:「即使是今早抵港,出席婚禮後今晚就離港,我都會來。」

他在愛爾蘭的姊姊 Carol 因丈夫有嚴重長期病患,不願離開他獨自到港,終決定不出席,並寫了一封電郵給我們,說她多麼渴望分享我們的喜悅,對於不能出席,是多無奈、傷心、內疚。我回覆說不要緊,那不過是一場婚禮吧。她說:「那不僅是一場婚禮,那是你們的婚禮!」

婚禮當天清早,收到 Carol 傳來的相片,她和丈夫穿上禮服,在家「出席」我們的婚禮。她一早託到場的姊姊用手機將現場實況即時傳送給她,讓她和丈夫由早上敬茶、下午行禮、晚上喜宴都一直參與其中。計算時差,那是當地晚上十時至翌日下午四時,整整一個深夜、早上和下午。

這樣子隔空「參與」,我還以為,是熱戀中的異地戀情侶才會做的傻事。

來港出席我們婚禮的二十名男家家人,都付出了很多。然而,竟是無法出席的 Carol,讓我最深切感受到她是多麼渴望在這個日子,與我們在一起。


幾年前英國人的媽媽在愛爾蘭彌留,子女在身邊相伴。而她一名孫兒翌日就在彼岸的英國舉行婚禮。她終在深夜離世,在愛爾蘭的子女送她離開後,即回家梳洗,趕往碼頭坐清晨的船,到英國去參加侄兒婚禮。媽媽甫離世,他們不惜八小時舟車勞頓,也要趕及出席。

我說,在香港忙碌是常態,OT 都可以是趕不及出席婚禮或喪禮的理由,更何況媽媽剛離世?同一情況下,相信很多香港人會缺席侄兒婚禮,回家休息算了。

英國人說:「我們沒有一個想缺席婚禮,因為大家知道,媽媽希望我們如常出席親人的婚禮,如常與他分享他的快樂。對媽媽來說,lif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death。逝者已矣,不如將心神放在活人身上。」

他也一直堅信 lif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death,在父母健在時經常陪伴左右,因為他知道時間最珍貴。父母不要他的錢、不要他的禮物,只稀罕他陪伴。到父母親先後離開,他沒有太哀慟,因已覺無憾。至於有否定期回鄉掃墓,也不執着,因為他不用追悔。在爸媽有生命氣息時,他已跟他們一起活在當下。


這是我常常想起、亦是很突顯他家人特質的兩件事。我跟他家人只相處過很短時間,我們一直只以短訊或電郵溝通,但他們的熱情卻很觸動我。我稱他們為我的神奇夫家。

我指的熱情,不是見面時熊抱或滔滔不絕地說話(雖然他們也會這樣),而是,對生命、生活、人,有一種由衷的熱誠。對於重視的人,他們總會盡能力 be there for them。

嘴裡說關心很易,真正在別人有需要時 be there 卻不易做到。每人人生中都有些時刻特別希望家人或朋友在身邊,例如婚禮(好想你們在場見證)、某年的生辰(特別感觸,好想與你一起做點什麼)、完成了一個 project(好想和你大肆慶祝)、團年(好想一家人在一起)、初為人母(好需要家人在身邊)、失戀(什麼都不想說只想有你呆在一起)、生病(好想有人照顧)⋯⋯

在慣於冷漠、以忙碌為常態的香港生活多年,我認識到英國人和他一家,大開眼界。上述兩件事,銘記心中,提醒自己也要盡能力 be there for the ones I care,不要輕易以好忙、好累,成為不在場的原因。


Wednesday 1 July 2015

由「受害者」變「同謀」

有一句說話,很有力量:No one can hurt you without your consent. 沒有你的批准,任誰都不能傷害你。
年紀漸長,身邊難免出現婚姻觸礁的人。而會向我訴說的,多是女性。這些女性朋友,往往又多半是關係裡的「受害者」,例如丈夫對她不聞不問、長期受丈夫精神虐待、男方不忠,甚或被男人暴力對待的也有。所以在這裡我暫且用「她」。
當發現伴侶原來不再是她當日認識的那個人,感到震驚、生氣、失望、被出賣、想他改過、屈委、傷心、心痛、無力⋯⋯種種不同感受此起彼落,乃人之常情。可是,過了相當時日、作出過相當的努力嘗試修補後,那男人仍是一如既往,女性朋友再來找我傾訴,說着一年前、兩年前、三年前已說過的話,我就覺得,她其實已不再是這段關係裡的「受害者」,而是她老公的同謀。
是她在容許對方傷害她,他才有能力傷害她。
就如某天在街上閒逛,突然有個潑婦無故以污言穢語向我諸般辱罵,我愈是生氣,她就罵得愈起勁,因為她知道她在傷害我。可是,若我選擇一笑置之,任她再說什麼,也無法傷害我。她繼續做她的潑婦吧,我則踏步向前繼續走我的路。在這件事上,我的位置是超然的。
然而女人在破爛不堪的男女關係中,死守不離,只懂站在同一角落裡任由對方傷害,她就是同謀。她本來有權利、有責任去終止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但她沒有行使那權利,沒有負上那責任。她反而甘願淪為人家門前的地毯,任人踐踏,臉上還寫着 Welcome。
婚姻誓約是一生一世的,固然不輕言放棄。可是,假如對方不尊重那誓約、不尊重那關係、不尊重她這個人,她還死守不放的話,她也就成了不尊重婚姻、不尊重自己的人。
世界那麼大,人生那麼短。凡遇上這種由受害者變同謀的人,我就不禁勸她回頭是岸。尊重自己,離開他吧。Walk away from such a relationship. Move on.
可是,當話題來到這裡,她就忽然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Stockholm Syndrome),不停為對方說好話,例如,其實他有時也會待我好;我覺得他還喜歡我;他也不是最差的丈夫;我還沒有足夠證據證實他對我不忠;至少他沒有動手打過我等等。
若要自我催眠,何不閉起雙眼告訴全世界你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為什麼這邊廂在傷心哭訴,那邊廂又在為他開脫?究竟想點。
唔知想點,只知不想離開。
明明不再感到幸福,卻死活不離開,究其原因,除了恐懼,還是恐懼。
先是對將來感到恐懼,認定假如失去了他,就不會遇到另一個人,亦即害怕「孤獨終老」。很難理解為什麼她一口咬定自己不會再遇上另一個人,只是知道,一個人愈是缺乏自信,就愈難吸引人。再者,就算最終自己生活,是否就等同寂寞?與他同床異夢,真的勝過自己一個人?
另一種恐懼來自介意旁人目光。很多人以為離婚等同失敗,害怕被看成失敗者。當然,人們一般都會祝福別人婚姻美滿,可是,假如他們知道她在這段關係中受過的諸般傷害,都會為她感到不值和憤怒。如果有一日,她終於決心離開他,旁人不但不會覺得她失敗,反而,會為她不再當他的「地毯」而鼓掌,為她的勇氣喝采。
可是,她不會離開他。在旁人眼中,只要她踏出那一步,walk away,便海闊天空,就那麼簡單。可是,當局者卻無論如何看不到這條路。她只看到恐懼。她最大的反抗方式,就是在任人欺凌踐踏後,哭着問:「為什麼他那樣傷害我?為什麼他要那樣摧毁我的人生!」
假如她願意掌握自己的人生,又有誰能摧毁她的一生?是她甘願將自己的人生拱手相讓,任人宰割,對方才能當上劊子手。
聽她訴說的人,如果像我一樣一心冀盼引導她脫離痛苦,自己就會很痛苦。承認吧,別人是無法叫醒她的。承認吧,她根本不想醒。又或者,她其實很清醒,她清楚知道她看世界和人生的角度壓根兒就與我的剛剛相反。在我眼中,世界太大,人生太短。對她來說,世界很細(只有他),人生卻太漫長。

Sunday 17 May 2015

我的神奇女俠

媽媽:
小時候我只知道媽媽就是媽媽。我只知道你就是在家裡負責買菜洗衣服做飯洗碗並照顧所有人的那個人。我只知道妹妹尿了床你會替她換床單,只知道姊姊上學前要梳辮子你會每天早上幫她梳,只知道我出水痘了你會帶我去看醫生、半夜起來照顧我,只知道爸爸深夜下班回家你會為他預備宵夜。
我卻從來不知道,原來你是神奇女俠,因為你沒有告訴過我。
因為,還有太多太多,你沒有告訴過我啊。
你沒有告訴過我,懷孕首三個月的孕吐,會令人變成林黛玉一樣,體質虛弱得只想臥床休息;一旦臭到蒜頭或葱等味道便會嘔吐大作,因此完全無法入廚。所以那三個月我老是待在你身邊,只管吃和睡,幾乎什麼都不做。於是我問你,你孕吐時誰煮飯給你吃?你說:自己煮,吐也得煮,當時沒錢到外面吃,要吃就得煮,否則難道一家餓死?
你沒有告訴過我,捱過孕吐後,懷孕期間還有一個又一個挑戰與難關。有的人因「見紅」或作小產而要臥床休息;有的因患上妊娠糖尿而得戒掉一切甜吃,自律控制飲食;有的因患上妊娠高血壓而擔心影響胎兒成長;有的因胎兒過大或過小而徨徨不可終日;有的突然感到胎動減少而到急症室求助……當然還有更嚴重的情況,無法一一細說。於是我問你,你懷孕六次,可有遇過以上什麼波折?你想一想,說,沒有啊。第一次懷孕才二十出頭,還年輕吧;之後也沒有什麼問題,身體也許適應了懷孕這件事吧。我想,你還不是神奇女俠!?
你沒有告訴過我,到懷孕後期體重增加二三十磅,肥腫難分時,連走路到樓下買麵包都覺得吃力,無法蹲下,也無法彎身為自己剪腳甲,很多本來看似很簡單的事,我都做不到了。於是我問你,你懷胎九月腹大便便時,還繼續擔起家務嗎?你反問,要不然誰來幫我?
你沒有告訴過我,一個女人生孩子的過程,原來,那——麼——痛。別人都說「生仔十級痛」,我以前從不知道「十級痛」即是有多痛,只是聽人形容過,灼傷是七級痛,自然分娩的陣痛就是十級痛;也在書本看過,陣痛的痛楚程度等如十根肋骨同時斷裂。可是,無論比喻如何生動,我總還是想:「我應該會接受得到的,我捱得住。」卻原來,親身經歷過,才知道世上有種痛楚,是我之前完全想像不到,而且是無法用文字形容的。所以,我不會費勁嘗試去形容。
那天,我在產房足足二十小時,三次哭了,很多次覺得自己無法支持下去,很多次以為自己會昏過去……親身經歷過後,我不會鼓勵別人自然分娩;假如有人跟我說打算剖腹產子,我甚至會說,那很明智。(雖然,事過境遷後,我心裡其實也會暗暗自滿,覺得人生中經歷過那種不能形容的痛楚,實在很難得——很有點變態吧。)可是媽媽,你在生過大姊後,已感受過那叫人痛不欲生的陣痛,為什麼還有勇氣去多生五個孩子?
經歷過那種「十根肋骨同時斷裂」的重創、安全把孩子帶來這個世界後,我頓覺功德圓滿了,只想好好休息。可是,媽媽你沒有告訴過我,原來這才是開始。一般人經歷了生關死劫,理應休養生息三個月,讓人照料。可是,剛生產過的女人卻頓時成為照料者,得負起全責去照顧一個新生嬰兒。
這一代女人算是很幸運,「坐月」期間有陪月照料和幫忙,可是,我還是感到很大衝擊——在離開醫院回到家的第一個星期,在不分晝夜的餵哺、照料、換片、安撫、無眠之間,我忽然很恐懼:難度我就這樣度過餘生嗎?我的人生就這樣告一段落嗎?
我當然知道隨着孩子長大,日子就不再那麼日夜顛倒,但身心疲累令我無法理性,只是感到憂慮和沮喪。媽媽,你沒有告訴過我,你是如何克服初為人母這種抑鬱與恐懼,直至我哭着跟你說:「好辛苦呀。」你才輕輕說句:「把一個孩子帶大,你以為容易嗎?」
當年,沒有陪月伴你「坐月」,你媽媽也不在身邊,如果累得想哭的話,你也無法向媽媽哭訴,只有硬着頭皮繼續日復日的支撐下去。
「把一個孩子帶大,你以為容易嗎?」可是,你卻帶大了六個孩子,而我們看在眼裡,你是多麼得心應手。
親身經歷過,由一個自由自在的獨立個體,變成一個媽媽,我如今想,你自二十出頭便做了這件事,而且再勇往直前地多生五個孩子,這再次證實了我的想法——你是擁有超能力的神奇女俠。
媽媽,你的孫女、我的女兒剛滿月不久,看着她一天一天成長,如今我已沒有起初那麼惶恐不安;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得你遺傳,隱隱感到體內潛藏着那種超能力。
以往我自詡是個「睡眠寶寶」,每晚十時便上床睡覺,天天睡八九小時,假如睡眠被騷擾的話,便很容易失常。我實在沒想過自己如今可以每晚捱着睏,一聽到女兒哭,便即時起床為她換片餵奶,日日如是。當所有熟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多麼「怕煩」、「怕悶」、沒耐性,我自己也很驚訝,過去一個月可以足不出戶;無論女兒如何哭鬧不休我也沒有對她失去耐性,而是一次一次去安撫她,只希望她平靜、安樂。
或許,所有女人成為母親後,某種超能力便會浮現,令她們都步上成為神奇女俠之路。可是媽媽,當我望着你,試想像一下過去數十年你為我們捱過多少過無眠夜晚,我知道自己要走的路還很長,很長。
縱然長路漫漫,縱然在某幾次疲憊不堪的片刻曾經以為自己要崩潰了,但只要補充半小時睡眠後,當我再次抱着那個完全依賴我的小生命時,我還是覺得非常幸福。
媽媽,這也就是你當年抱着我的心情吧,也就是你那鼓超能力的來源吧。

Monday 30 March 2015

誰說 Birth Partner 一定是丈夫?

到公立醫院做產科檢查或出席產前講座,醫院職員都多次強調,丈夫的支持如何重要。在入院須知等文件中,亦一直以「丈夫」一詞稱呼胎兒的父親,亦只准產婦的「丈夫」陪同分娩。
我是個所謂典型的個案,孩子是所謂的「婚生子女」,即是有媽媽、有爸爸,而父母是合法夫妻。因此,這種說法對我來說是準確的;我亦欣賞醫院職員那麼鼓勵及重視男方的參與。
可是,心裡始終隱隱感到不安和不妥。
這種說法,背後下了很多假設(Assumptions)。首先,他們假設胎兒的父親已跟孕婦結婚。那樣子,是漠視不打算結婚的產婦或未婚媽媽的感受,間接給她們壓力,令她們感到懷孕產子等同要跟孩子的父親結婚。外國很多情侶,一起生兒育女但始終沒有結成夫婦,孩子的父親並不一定等如女人的丈夫。
第二,他們假設孩子的父親都在孕婦身邊,陪她經歷懷孕與生產過程。然而,並不是人人那麼幸運,有些孕婦因為種種原因,已與孩子的父親分開,當她們聽到醫護人員「丈夫」前、「丈夫」後的,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第三,他們假設那位擔任孩子父親角色的人,都是男性。抹煞了其他種種可能,例如孕婦決定讓媽媽、姊姊、妹妹、同性朋友或同性戀朋友擔當孩子父親的角色。
在英國,醫院對產婦一般不以「丈夫」稱呼那位陪伴她經歷懷孕與生產過程的人,他們是用 birth partner。孕婦的 birth partner 可以是她的親人、朋友,醫院不會過問他們的關係,但求孕婦在十月懷胎的過程中,有一個可以信賴的人在身邊,給予她支持。
單單一個稱呼,反映香港是個多麼保守的社會,彷彿只看到傳統家庭單位的存在,誰來顧及非主流家庭成員的感受?
而這種慣性的保守態度,由一個嬰兒的出生,一直延展到孩子的成長和學習階段。
朋友在女兒出生後不久與丈夫分居,與女兒搬回娘家住。小女孩得到母親悉心照顧,又與外公、外婆、姨姨和舅舅們住在一起,份外親密,得到外婆家所有人的厚愛,似乎並未因為在單親環境下成長而感到欠缺。
可是,隨着小女孩踏進入讀幼稚園的年齡,朋友開始擔心。她說,看到身邊很多例子,孩子一旦入學,就難免學習家庭的概念,很多功課都與「我的爸爸」、「我的媽媽」有關,例如自製全家福,在「爸爸」一欄得貼上父親的近照、在「媽媽」一欄則貼上母親的近照;到父親節要學習畫領帶送給爸爸,母親節則用紙巾摺成花朵送給媽媽;學習唱頌以「我愛我的爸爸」和「我愛我的媽媽」為歌詞的歌謠等等。
朋友當然早已預備好,女兒懂性後便得向她解釋她的家庭狀況,盡能力讓她明白自己在充滿愛的家庭成長,不必因為與其他人的家庭環境不同而感到自卑。但是,當學校不斷「提醒」孩子,他或她與一般孩子不同,那麼單親家長單方面的鼓勵和開導,又是否足以讓孩子繼續快樂、自信地成長?
學校教師在教導家庭概念的同時,如何顧及單親家庭孩子的感受,不容忽視。一個孩子如何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就是這樣子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

Tuesday 24 February 2015

珍惜

早前與英國人同時病倒,服藥後二人不分晝夜地睡覺,睡了整個長周末。我對他說,他日即使病倒,也沒可能這樣子睡覺了,就好好珍惜這段患病的日子吧。
要珍惜還有很多:
l   雜物不多的家,那種窗明几淨。
l   做家務後家居可維持光潔整齊兩天。
l   和朋友傾電話、chat,或獨自閱讀、寫字、煲碟、拉筋,都可以專心一意。
l   想出外走走的時候,拿個銀包輕輕便便就出門。
l   隨時隨地見朋友,又經常即興回娘家,從不須急於回家。
l   想睡便睡,睡飽才起床。
l   想煮便煮,不想煮便出外吃。只要餵飽自己就行。
l   可以約英國人下班後去拍拖,在餐廳安安靜靜吃晚飯。
l   在家中我還是最年輕的成員,享有不少特權。
l   英國人回到家第一個動作就是抱我。
因為這些日子所剩無幾,所以更加提醒自己好好珍惜。
不過,當我們的世界因為那新成員而變得翻天覆地,希望我們一樣珍惜那些瘋狂、散亂、失控的日子,點點滴滴。
活於現在,不悼念過去,不恐懼將來。因為沒有什麼是必然的。

Tuesday 30 December 2014

就如花兒在春天盛開

在我和英國人的婚禮,我說了這樣的話:以前每段關係都無法開花結果,因為到了某階段我就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能與這個人共度餘生、數十年下來天天相對都不生厭、晚晚同床而不作嘔嗎?假如我無法確定,就知道是時候了斷。當然,有些情況是對方比我更早作出這種反思,而決定速逃。
也有想過,若然以後都答不出肯定的答案,那麼是否每段關係也無疾而終?又抑或,得在現實中取個平衡點,例如長遠只拍拖,不同居、不結婚,便沒那麼容易生厭;又例如,同住而不同房,以保留私人空間,保持新鮮感;再前衛一點,甚至思考過能否接受 open relationship,衝擊傳統價值,想一想,法定的一夫一妻制,限制人類未來幾十年只與一個人談戀愛,是不是有點虐待又自虐。
卻原來,當遇到那個對的人,根本不會去思考那問題,已知道答案。
一開始已相逢恨晚,就沒時間擔心他日互相生厭,也不需要找什麼平衡點。只拍拖、不同居,同住而不同房,open relationship 等都不在考慮範圍。相反,我只想每晚與他一起談天至入睡,也好想每早醒來張開眼睛,都看到這個人在我身邊。這種渴求是無法解釋的。所以當他邀請我跟他結婚,我想也不用想就說,好啊。
雖然不理性,但很慶幸擁有這麼一個讓我們勇往直前的起點。往後漫漫長路,發展下去是如何,沒人能預知。我們能做的,只有盡力協助對方記着這個起步點,但願不要忘記這初心。
對我來說,愈是重大的決定,原來愈不依理性而行,反而往往是憑感性、靠直覺、隨心而行。
今年,我做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兩個決定,明知道兩件事對我的影響是一生一世,但都是以感性行事,壓根兒不需要(或不懂得)權衡輕重、計算成本、預算得失。第一件事,是和英國人結婚。
第二件事,是懷孕。
對於懷孕、生育、為人母親,我恐懼了那麼多年,可是跟英國人結婚第一年竟就樂意地懷孕了。面對新生命的來臨,我們輕易可列舉一百項擔憂,但我們從沒有坐下來權衡輕重、計算成本。那並不是衝動或魯莽。還是英國人形容得優美:就如這種花會在春天開、那種樹會在秋天結果子一樣啊,天時地利人和造就了最合適的天氣,讓我們的花兒在這個時候盛開,我們也就順勢而行,感覺是自然到不會去問為什麼。
假如要問為什麼,我們實在無法一一解答:你那麼愛自由,為什麼會生孩子?香港生活壓力那麼大,為什麼還要生育孩子,既苦了自己又苦了下一代?香港的教育搞成這樣,你還在香港養育孩子?看這種政治環境,為什麼還把孩子帶來這黑暗世界?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有時做事,並不為什麼。
林夕曾就「徒勞無功」這樣說:「人生許多方向,要走許多路,唯一不會走失的,就是走向死亡。那,對於某些人來說,是不是生來一場,就是一株徒然草,不如什麼都別幹,等死就是唯一的活動?我們吃的是飯,拉出來的是糞便,是不是連飯都別吃好了,活得像大便一樣就好了,省得浪費資源?有功無功,還看對誰效忠;徒勞與否,千萬年太長,只看朝夕太短。」
假如一定是「為了什麼」才去做,假如人人在生兒育女這件事上都理性地權衡輕重、計算成本、預測果效,那麼,恐怕世上只有一小撮非常富貴的人才會生育吧。
假如有一天,樹木也忽然苦苦追問為什麼,一起問蒼天:「我們為什麼要不厭其煩地在樹枝製造果子,等果實成熟,吸引猴子爬上來採摘,等牠們把果實帶到別處去吃,還望牠們吐出種子,讓種子在泥土中生長成另一棵樹呢?不如讓我們簡單地終此一生,時候到就讓我枯死算吧。」厭倦繁殖的樹木,就此於地球消失……
況且,「徒勞與否,千萬年太長,只看朝夕太短」。我相信蝴蝶效應,一件表面上看來毫無關係、非常微小的事情,卻可能帶來重大的改變。就如我在這日誌寫過幾篇關於追夢的文章以鼓勵自己,怎想到有一天有朋友告訴我,那幾篇文章令他反思很多,令他更能下決心辭職去追夢(嚇了我一跳!)。又如周永康、岑敖暉或黃之鋒的父母,二十年前生這孩子時想必沒想過,他有一天會帶領一場公民抗命運動,令多少人對香港年輕人另眼相看。又如雨傘運動,表面上沒有爭取到什麼成果,但事情為多少香港人帶來多大的衝擊、反思與改變,無法測度。又如瑪拉拉(Malala Yousafzai)的父母在生這女孩時,想也沒想過她有一天會不畏危險地致力為兒童爭取接受教育的機會,並因而成為典範,成為一個為那麼多人帶來希望的孩子。
把事情說得有點過於偉大了。只是一年將盡,回想這一年做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兩個決定,彷彿很神勇;再想真一點,其實我們並沒有刻意經營過什麼。只是非常幸運地,在適當的時候,遇到對的人,結婚懷孕也就變得那麼自然,自然到壓根兒不必權衡輕重、預算得失,只是一股腦兒憑感性、靠直覺、再加一點傻勁,就讓事情發生。
就如這種花會在春天開、那種樹會在秋天結果子一樣。